| · | 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实行“株连九族”的政策是否合法? |
| 答复: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如果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确实有你所说的情况,那么这种作法是不合理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是当地制定的法规,对无过错的当事人也采取行政、经济等处罚,显然是和我国宪法的立法原则和立法精神是相违背的,应属于不合法的。 如果确实有这样的地方规定,那么它属于一种抽象行政…… |
| · | 这样判我犯假冒伪劣商品罪正确吗? |
| 答复: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 |
| · | 我和公司签订的协议有效吗?公司能否起诉我? |
| 答复:你好,你没有说清协议的内容,你没有说明公司要求你完成清算,如果不完成的话以何种理由起诉你,是否是以你占用公司那笔钱为由提起诉讼? 你在清算中将公司财产占为己有,已经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是公司以协议的方式要求你履行一定的义务就不对你提起诉讼,那么这个协议是无效的。按照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你们…… |
| · |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自古以来的真理在我们这个法制的国 |
| 答复:你好,你所说的案情不是很具体,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客体要件上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在客观方面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杀人行为。主体必须是已满14岁,具有辩控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那么就具备了刑事犯罪中的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犯罪嫌疑人邵已经满14岁,因此可以成为故意杀人罪…… |
| · | 公安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
| 答复:你好,你说的案情不是很清楚,如果是故意将人殴打至重伤的,那么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其立案,追究其伤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触犯了刑法,你们已经报了案,公安部门…… |
| · | 您好! 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 |
| 答复: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 |
| · | 军转老干部无家可归!怎么办? |
| 答复:你好,关于消防局是否有房屋拆迁权的问题,根据我国《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因此,消防局如果要进行房屋拆迁,必须先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如果没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就不具有房屋拆迁人的主体资格,也就不能进行房屋拆迁,你可以向有关管理部门查询,看消防局是否有…… |
| · | 我可否要求当地的降压站赔偿? |
| 答复:你好,降压站的高压输电线路属于国家的电力设施。国家在架设电力线路时有具体的规定,根据你说的情况,高压输电线路在你家为三层的时候并没有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因此线路架设是符合规定的。现在你个人要求将房屋加高,认为电力部门在架设电线时没有取得你的意见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其次,你对房屋的加高也不是能根据个人意愿随意加高的,需要征得房产管理部门的同意才能进…… |
| · | 有关担保法的问题:在担保法公布时,实行前订立的担保,担保法是 |
| 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三条 担保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担保行为,适用担保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担保法施行以后因担保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担保法施行以后因担保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 |
| · | 有一天晚上2点左右,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人员到我家要求进行搜查,他 |
| 答复: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如果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人员在没有办理合法的搜查手续、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公民住宅进行搜查。该行为已经违反了《宪法》中的上述规定,属于违法行为。(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
| · | 签订了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上级机关发文说该合同无效,请问是否无 |
| 答复:你好,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实违反了法律或是行政法规的,那么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就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都无效,双方当事人应当返还各自财物。 …… |
| · | 请问下列哪种说法正确?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
| 答复: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法院委托专业机构以修复原则,损害金额以重购置价格成本法计算,以木地板全部拆除重新铺设的费用。如果对方赔偿了木地板全部换新重新铺设的费用,那么你只对重新铺设的木地板有处分的权利,并不当然对拆除的木地板有处分权。法院在判决书中没有明确的说明拆除的木地板的归属问题,但是如果存在前面的情况,我们认为,对方可以要求返还拆除的木地板。…… |
| · | 我与一日本男性结婚,现我人在国内而他在日本。由于分开时间太久 |
| 答复:你好,《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由于你人在国内,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你人在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其有管辖权,同时离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 |
| · | 土地应不应该收回? |
| 答复:你好,我国对土地的管理和规划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闲置土地的管理也是很严格的。 《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 |
| · | 请求了解关于赡养方面的法律知识。 |
| 答复:你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你的兄弟生活确有困难没有及时付给你的父母赡养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有生活来…… |
| · | 父亲在我成年后多次劝阻无效再次娶妻,请问,我对继母有赡养的义 |
| 答复:你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作为子女的应当尊重父母自身的意愿不得对其婚姻进行干涉,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关于继父母的赡养问题,《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 |
| · |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否为终生合同? |
| 答复: 你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又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其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对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可以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就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黄金年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 |
| · | 有关合同法的义务问题。 |
| 答复: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义务,可分为主合同义务、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和间接义务。其中间接义务,即你所提及的不真正义务。 确定当事人所负担的合同义务的属性,在合同纠纷的处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在合同法上,一些法律规范的适用与合同义务的属性密切相关。其中所谓主合同义务,又习惯被称为主给付义务或主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 |
| · | 该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
| 答复: 你好,该学生监护人与幼儿园应该就接送形成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接送问题双方都应该互负一定责任。 学生家长负有按时接送学生的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 |
| · | 我有两间房子,借给了我的两个亲戚住,当时口头约定由他们暂住,我现 |
| 答复: 你好,如果这两间房子的所有权属于你,那么你就依法享有对该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同时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具有排除他人干涉,妨害的权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你的亲戚的行为已经构成民事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侵占国家的 、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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