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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法律咨询            上海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如何量刑?
    答复:你好,我们仅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进行分析。过失致死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死在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而没有遇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构成了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n……
·我有这个权利不让他们检查吗?
    答复:你好,你说的情况目前确实存在,具我们调查得知,目前火车站在追捕逃犯的时候都相应的采取了此种办法,因此,公安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有权利行使调查搜查的权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上火车,因此,在乘客登车前都会相应的对其行李进行检查。   结合你的情况,对方如果是在执行公务,并且在执行公务时出示了证件的,那……
·我是不是可以起诉房东侵犯人身权?
    答复:你好,你所说的情况不是很具体,如果你的房东在毫无根据的情况就认定你为盗窃者,你因其行为侵犯你的人身权利而提起诉讼是完全可以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公民的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
·我的邻居办了一个小型制冰厂,两架机器工作时噪声很大(从早上6点
   答复:你好,你所问题的问题涉及到《民法通则》里关于相邻权的问题,《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以噪音,震动妨害邻人的工作和休息。对与生产、生活中难于避……
·因为在手术过程中输血而感染了丙肝病毒,我可否向医院提出索赔?
   答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应该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进行分类和等级确定。《卫生部关于若干问题的说明》规定,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是群体性的活动,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还应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我盖房子,邻居能干涉我盖房子的式样吗?
    答复: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所写的纸条只是一个承诺,并没有法律效力,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建设屋顶。同时该问题涉及到《民法通则》里关于相邻权的问题,《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
·我借钱给朋友买房,朋友去世了,留下来的房子朋友的妻子说没有所
    答复: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朋友去世了,该房子是你朋友婚后买的,如果没有约定房子归谁所有的,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该房产有一半为你朋友的妻子所有,同时她对另一半财产也有……
·我有一亲属去年因手术造成肌肉萎缩。与院方产生医疗纠纷,已上诉
    答复:你好,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就举证顺序而言,在通常情况下,对原告提出的事实是由原告先举证,只有原告尽到了自己的举证责任,被告予以反驳时,才由被告对反驳意见提供证据证明。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
·男方和女方结婚后,男方的户口能迁到女方所在地呢?如果可以迁的
    答复:你好,随着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各地都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出台,对落户的政策和管理都有了明确的新规定。你可以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及公安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咨询,说明你的情况,根据当地的规章规定是否可以落户。如果根据当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不能落户的,那么依据规定就不能落户。    地方性规章属于抽象的行政行为,……
·我没有结婚的时候生了一个孩子,现给了对方,后来结婚,对方突然
   答复: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
·我的一个朋友向我借了一万四千元,写了借条。现在已经逾期快一年
    答复:你好,你借钱给你朋友并且有借条作为证据,根据你所的情况,你朋友逾期一年没有还钱给你,你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要求你朋友还钱给你的请求。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你朋友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这种情况,是否要交费,大概需
    答复:你好,申请支付令的费用为100元。但支付令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申请费用要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你……
·我的男朋友是台湾的,我是大陆的,如果我们俩想结婚的话,请问该
    答复:你好,如果你现在在大陆地区,并且准备在大陆地区结婚的法,那么就适用《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应当双方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
·预交诉讼费可以到法院退回吗?
    答复: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一条规定 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一审案件由原告预交受理费;上诉案件由上诉人预交受理费;第十九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承担。你遇到的经济纠纷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是法定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按照规定标准预交后不……
·法律的转致适用是否可由执法人员自由裁量?
    答复:你好,你所提的问题不是很清楚。转致是国际私法中冲突规范的适用制度规定之一,指对于一个案件的审理,甲国或甲地区法院依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依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结果是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    转致与反致……
·这笔贷款我是否可以不还?
    答复: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或个人欠国家银行贷款逾期两年未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国家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系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它们与借款的企业或公民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家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关于销赃的疑问?
    答复;你好,《刑法》中的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该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可以仅仅只有窝藏的行为,也可以仅仅只有收购或是代为销售的行为,行为人仅仅只有收购行为的,可以认定为购赃罪,行为人仅仅代为销售赃物的,可以认定为销赃罪。    此罪的……
·该案可否获行政赔偿?
    答复:你好,首先获得行政赔偿或是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作为对象的。因此,这里就存在一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就可以认为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的问题。根据你对事情经过的描述,收费人员在通知当事人交税后,已经走出了当事人的屋子,只是因为当事人有意见就回去殴打当事人。我们认为,该人员在通知当事人交税走出屋子后,实际上代表国家机关作出的……
·公司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现在被辞退的员工该怎么办?
    答复:你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根据该条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险费。同时《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创……
·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答复: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也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因此而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用人单位不经过和劳动者协商就擅自变更合同中关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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