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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向谁要求赔偿?
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向谁要求赔偿? 原企业分立、合并的,消费者向谁要求赔偿?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原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不知去向,或者已经分解成两个以上独立经营的企业,或者已被别的经营者吞并,消费者不知该向谁请求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对这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它却担负着企业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工作,起着劳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企业能以怕职工泄露秘密为由不让职工流动吗
企业能以怕职工泄露秘密为由不让职工流动吗企业能以怕职工泄露秘密为由不让职工流动吗?  长期以来,由于企业间职工流动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劳动力市场中的各方。劳动部最近发出《关于企业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规定,它将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  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哪些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等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 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 (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 (2)个体工商户……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什么?其组织形式如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什么?其组织形式如何?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文件:(一)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正、副本;(三)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四)与变更登记有关的其他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独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需提交的材料有:(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二)投资人身份证明;(三)企业住所证明;(四)委托代理登记的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五)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建筑业企业能否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新的工程项目
建筑业企业能否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新的工程项目 建筑业企业能否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新的工程项目建筑业企业能否以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新的工程项目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文件的通知》规定,带资承包是指建设单位未全额支付工程预付款或未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不含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由建筑业企业垫款施工。  一、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
·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        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从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其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转到企业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已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已建立个人帐户储存额转入所在地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以后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从机关、事……
·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的核定是不是行政许可
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的核定是不是行政许可? 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年度规模和规模内各项指标的行为,不是行政许可。……
·在劳动合同未变更前,企业能否安排职工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在劳动合同未变更前,企业能否安排职工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在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安排职工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劳动或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1)发生事故或遇到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发生短期停工;(3)因工作需要临时调动工作;(4)单位行政依法任命、调动职工工作;(5)法律允许的其它情况。……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哪些企业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哪些企业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劳动者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按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种:(一)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应当怎么办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应当怎么办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应当怎么办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向不同部门起诉,寻求司法保护。  第一,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如果此前企业与侵权人之间签订了《合同》,并且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向当地仲裁机构或者双方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切记,没有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有仲裁协议的,……
·企业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是否合法?
企业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是否合法? 企业擅自变更职工的工作岗位是否合法?问: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企业在没有依法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之前,能否强行另行安排职工的工作岗位?企业应否负违约责任?如企业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职工可否要求企业执行《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总前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
·企业违规引发火灾 保险公司应否埋单
企业违规引发火灾 保险公司应否埋单 企业违规引发火灾 保险公司应否埋单三个主要焦点 ●人保财险有无说明责任免除 ●联大海绵有无告知风险变化 ●近因关系是否等同直接因果 3月29日,上海联大海绵公司火灾保险赔偿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004年6月上海联大海绵公司沪闵路厂房发生火灾,厂里几乎所有财产被烧毁。该公司随即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索赔,但人保提出拒赔,理由是该厂房存……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如何规定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如何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开办外资企业所需资金总额,即按其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一)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二)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三)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四)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五)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
·如何进行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
如何进行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 如何进行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人民法院做出破产宣告裁定前,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系国有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四章的规定,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申请应当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前提出。企业无上级主……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若干出资者共同出资设立的、各投资人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分为等额股份,而是仅计算股东的出资比例;2、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不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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