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
| 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先予执行?能。先予执行是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中使原告预先实现未来判决中可能确定的部分权利,解决原告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实际困难。案件从受理到结案,需一定的时间。有些原告是其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面临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起诉的,如等到法院结案后再由被告给付金钱或物品,会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为此,人民法院在被告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根据…… |
| · | 在发生医疗事故时,哪些病历资料必须在医患双方在场时进行封存 |
| 在发生医疗事故时,哪些病历资料必须在医患双方在场时进行封存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
| · |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 |
|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为保证《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对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二、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 |
| · | 医患沟通不够仍是产生医疗纠纷的主因 |
| 医患沟通不够仍是产生医疗纠纷的主因 医患沟通不够仍是产生医疗纠纷的主因卫生部昨天发布了对北京地区12家三级甲等医院2004年度1-9月份的医疗服务、费用状况和综合管理情况的检查。调查发现,有50.56%的医院职工认为医患沟通不够是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其次是医疗费用过高、服务态度不佳和技术水平欠缺。接受检查的12家医院分别是卫生部属(管)的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 · | 医疗纠纷发生后,哪些病历资料、实物要封存 |
| 医疗纠纷发生后,哪些病历资料、实物要封存 医疗纠纷发生后,哪些病历资料、实物要封存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 |
| · | 医疗机构因接种不当所致损害的责任承担 |
| 医疗机构因接种不当所致损害的责任承担 医疗机构因接种不当所致损害的责任承担[提要] 本案被告某地段医院未注意到原告王某的特殊体质,而对原告进行超时接种,引发了原告的脊髓灰质炎病症。此类情形下,医疗机构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医学鉴定结论认定的责任参与度能否直接确定为医疗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比例,存在争论。本文认为,医学鉴定结论确立的责任参与度仅仅是法院确定医疗机构法律责任所参照的医学依据,责任比例…… |
| · | 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对原告要求返还医疗费的请求不应支持 |
| 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对原告要求返还医疗费的请求不应支持 一、案情原告甲,62岁,某国营厂工程师。被告乙,某医院。案外人丙,某医院。1997年5月,甲因左侧股骨上段肿瘤久治不愈,住进乙骨科治疗。1997年6月,乙为甲作肿瘤切除及左侧人工髋关节置换术,手术后伤口一直未愈合。甲于1997年12月出院。1998年 7月,甲因伤口长期不能愈合,住进丙处,经检查清创,于左髋部发现异物,取出后见异物为沙…… |
| · | 医疗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可免除赔偿责任 |
| 医疗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可免除赔偿责任?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发生,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其索赔金额也越来越大。其中,相当一部分医疗事故是由于医务售货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医疗单位理应依法赔偿受害者。但也有些是消费者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理解不深,更有甚者一些消费者无理取闹,“死有理”想趁机讹诈,结果医疗单位也糊里糊涂作了赔偿。这不但使当事医务售货员蒙受了“不白之冤”,单位也受到不应受到的损失…… |
| ·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过失”如何鉴定 |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过失”如何鉴定现行的有关医疗事故的专门法规,国务院于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第二条对医疗事故作了定义:“批量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意即:“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操作导致功能障碍的”后果与“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或“医务人员诊疗过失”系引起损害结果…… |
| · | 扰乱医疗秩序与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
| 扰乱医疗秩序与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 ·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该遵守哪些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该遵守哪些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除了要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外,还要遵守有关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基于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原则,在总结以往医学科学经验和医疗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对医疗过程的定义和所应用技术的规范或指南。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通常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全国性行业协(学)会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的各…… |
| · | 谁有权提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 谁有权提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下两个主体有权提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对于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发生于两种情形之下。一种情形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医疗机构应当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另一种情形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 |
| · |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审查包括哪些? |
|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审查包括哪些?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对非法行医活动引起的争议事件卫生行政部门不能按医疗事故争议立案受理; (3)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人,第一,是对患方申请人的认定,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 |
| · | 收到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的通知后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
| 当事人收到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的通知后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被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辩,“通知之日”按当事人签收通知书之日计算。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的病历资料由患者提供,患者死亡的,由法定代理人提供,但急危患者的抢救病历资料除外。关于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 |
| · | 以医院的名义从事医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与医院是什么关系 |
| 以医院的名义从事医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与医院是什么关系? 甲医疗机构将其房屋、设备租用给乙医疗机构,在甲医疗机构与乙医疗机构之间就形成了租赁法律关系。如果乙医疗机构公开挂出自己的招牌对外进行医疗活动,不至于引起患者的任何误解,那么乙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和在其在原地址诊疗没有什么区别,租赁法律关系对医患法律关系形成不了任何影响,乙医疗机构应当对自己的诊疗活动负责。但若乙医疗机构不挂出自己的招…… |
| ·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人员出具虚假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应如何处理 |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人员出具虚假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应如何处理?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接受申请鉴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出具虚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原发怔部门吊销其职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
| · |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
|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是如何计算的-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以上12、5、13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
| · | 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是否也有被处罚的可能性 |
| 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是否也有被处罚的可能性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 · | 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否申请再次鉴定 |
| 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否申请再次鉴定可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
| · | 面对医疗事故谁有权提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 面对医疗事故谁有权提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下两个主体有权提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对于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发生于两种情形之下。一种情形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医疗机构应当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发生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另一种情形是,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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