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法律咨询·加入收藏夹·

上海法律咨询网 土地房产 | 婚姻家庭 | 结婚生育 | 离婚纠纷 | 邻里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仲裁 | 工资报酬 | 工伤事故 | 医疗事故 | 交通事故 | 抚养赡养
财产分配 | 财产继承 | 刑事辩护 | 人身伤害 | 消费权益 | 知识产权 | 企业经营 | 公司法律 | 经济诈骗 | 债务纠纷 | 国际贸易 | 行政处罚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法律咨询网 >> 虹口法律咨询 >> 文章正文

在哪些情况下,职工发生死亡和负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编辑:上海劳动法律师 来源:上海法律咨询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相关主题链接:


在哪些情况下,职工发生死亡和负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动部发1996年266号)第8条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内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办法还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者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在哪些情况下,职工发生死亡和负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站内公告:

    本站即日起正式开通免费法律咨询热线,邀请上海专业律师为公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点击进入:
    法律咨询热线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合作伙伴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意见建议 | 联系我们 |

    声明:本站为公益性网站,是上海专业的法律业务接洽平台,欢迎更多上海律师网站加盟合作
    上海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6-2008© Copyright By 021-14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沪ICP备05003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