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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儿子不是出卖物的所有权人,在没有经过你的授权的情况出卖房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其买卖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如果你追认你的儿子有代理你出卖该房产的权限的,则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有效!如果你不追认的,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申请撤消该合同.由于无权代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你儿子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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