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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签订的实质上是一个协议,只要符合<合同法>关于签订合同的规定,无论是否公证在法律上都是有效的,当然经过公证也是可以的! 如果乙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导致第三人提起诉讼的,甲可以依据该协议提起异议并追申请追加乙为被告,同时甲还可以就因乙不履行协议给甲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民诉法>第六十七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法院以第三人不知道公正为由,对甲方提出的追加乙方为第二被告不支持,这种作法是不对的。 <民诉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言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如果被驳回,可以再复议一次。 (以上意见由本栏目编辑人员编辑提供,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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