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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 您好!本人于5月份通过中介认识一间位于白云区的房改房!在办理手续时,我们都按规定的程序到房管交易中心查册!查册的结果显示,该房当时无被查封。屋主及中介当时都说该房“清白”,根本无被查封!但正当7月18日去交税时,我们才被房管所告知该房被海珠区法院查封!当时,屋主告知之所以被查封,是可能因为她去年在南海与人做生意时欠钱时因连带责任被法院查封!但当时她跟中介都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有被查封的发生!后我从法院得知,屋主的确是因为在南海欠钱(42万)而被查封!而我现在与她成交的价钱为22万5千(89多平方)。出现该问题,我们显得很愕然及惊慌,针对该问题,我想了解及得到以下帮助: 一、如我想继续交易,那屋主肯定是要办理房屋解封手续吧?如果屋主无法促使其它合伙人还钱的话,那是否可以通过用我与业主的成交金钱来还债,从而促进交易的成功。同时,因我与业主的成交金额远远小于其欠债的金额,这个办法可行吗?风险大吗?我该如何避免风险呢? 二、如这交易都不能继续的话,那我目前的损失15000(全为中介费)该由谁来补偿呢?需注明的是,我之前交给业主的订金为10000元,后来,将这10000元转为首期,事情发生后,中介要求业主将全部首期44000交还中介保管,但业主只还40000,说剩下的4000留作订金。如是这样,那我给业主的订金又该为多少呢? 期盼能得到你的答复!谢谢!同时想了解,如我想到现场找你们咨询,那我去找你们的时间及地点该是什么呢,非常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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