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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报酬咨询            上海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工作日正好是周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正好是周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加班工资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周休假日或法定节假日的,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工作日正好是周休假日的,属于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不必支付加班工资;工作日正是法定节假日的,要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即支付劳……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另外,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为夫妻共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为夫妻共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为夫妻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除婚姻法另有规定以外的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今天通过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婚姻法同时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
·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险的劳动争议
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险的劳动争议分别包括哪些内容?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中指出:这里的“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保险”是指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行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待遇。“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非因劳动者原因企业停工、停产,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
非因劳动者原因企业停工、停产,应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苦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是否还要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是否还要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是否实行加班加点工资制度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是否实行加班加点工资制度?因为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劳动者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所以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无法认定其加班加点的时间。因此,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13条第四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即关于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关于加班加点工资制度的规定)。……
·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支付低于工
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支付低于工资标准的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即使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用人单位也不能依据所谓劳动合同约定而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另外,该意见还规定,……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同时发放吗?
[B] 问: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同时发放吗?[/B]       答:不能。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生育津贴是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女职工按国务院《女职工劳……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如何支付姚某与某制衣厂订立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工厂实行计件工资制,同时也执行法定标准工时工作制,工厂按职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的产品数量来计发工资。合同还约定,制作每件上衣发8元工资,制作每件裤子发4元工资。按此计算,姚某每月工资超过1200元。当姚某怀孕7个月的侍侯,工厂办公室主任告诉姚某,在姚某生育期间工厂将不支付工资,因姚某从未……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报酬如何支付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报酬如何支付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报酬如何支付内容:《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都规定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又进一步做了说明。具体的支付标准分为三个档次:(1)平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
·再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再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再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再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再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再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老板找借口克扣工资就举报他
老板找借口克扣工资就举报他王某2002年12月来到某销售公司工作,于2003年6月签了为期三年的正式合同,职务为业务经理,月工资为2000元,工作每满一年,按上年工资的10%递增。他负责小家电商场时,2000元做的货架由于某种原因进不了商场,老板认为是王某的责任,让他承担2000元费用。后又提出有一部分货款没有收回,由此,免去他的业务经理职务,王某不同意。于是老板提出解除合同,工作至2004年6月……
·试用期内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内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2003年3月,小赵被某机械厂招聘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每月工资400元。三个月后,小赵了解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465元,便找到老板,请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老板认为小赵还在试用期内,不算企业的正式职工,最低工资不适用于试用期职工,拒绝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给小赵工资。企业的做法对吗? 企业的认识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公司不景气拖欠工资 我现在辞职违约吗
公司不景气拖欠工资我现在辞职违约吗?问:我与公司签订的是5年期的劳动合同,2005年5月到期。公司从去年开始非常不景气,各种保险已经停了一年多了,工资一拖就拖一两个月,而且领到的还不到合同约定的一半,因此我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辞职信递交公司一个月了,公司还是不给办手续。公司人事说,要等外方总经理来上海再说。我想请教一下,是不是只要我向公司递交书面的辞职申请30天后就意味着我已辞职,公司就应该无条……
·关于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降低工资的问题
劳动部复关于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降低工资的问题上海市劳动局:(63)沪劳资创字第493号报告已悉。我们同意你局对降低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工资两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即:一、新入党和升级后的工资相当于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十七级工资标准以上的党员干部,从批准入党和批准升级之月起,按照降低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工资的规定,降低其工资。二、工资相当于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十七级以上的党员干部,长期下放车间当工人的,其工资已……
·职工的哪些收入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职工的哪些收入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作规定》以及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有关条文的解释》的规定,不是职工的所有劳动报酬均计入最低工资,职工下列劳动报酬不应计算在最低工资中:(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包括伙食补贴(饭贴)……
·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工资支付
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工资支付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遵循什么规定
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应遵循什么规定?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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