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夫妻间能否对财产进行约定-财产约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
| 夫妻间能否对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应注意哪些问题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说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或某项财产收入做法定财产之外的约定,即将婚前或婚后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或所得约定为某一方所有。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1)约定的时间。法…… |
| · | 遗产包括有哪些 |
| 遗产包括有哪些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 · | 遭家庭暴力可获精神损害赔偿 |
| 遭家庭暴力可获精神损害赔偿妇女遭遇家庭暴力应如何维权?遭受性骚扰该怎么办? 今天是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后迎来的第一个“三八”节,今年也是全国妇联系统的“法制宣传年”。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妇联最新公布的妇女维权典型案例中获悉,近年来,深圳离婚率和家庭暴力均出现快速增长,婚姻、子女问题、家庭暴力仍然是妇女维权的热点领域。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家庭暴力、性骚扰问题等已纳入新《妇女权益保障法》…… |
| ·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
|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1、无效婚姻 符合法定条件,履行了婚姻登记手续的合法婚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婚姻无效。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法定婚龄的。”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 |
| · | 一方与人保持婚外情,但又不同意与另一方离婚怎么办 |
| 一方与人保持婚外情,但又不同意与另一方离婚怎么办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一方,一方面与第三者保持婚外性关系,另一方面对配偶又还有着感情,舍不得与配偶离婚,这是典型的喜新不厌旧式婚外恋,如果夫妻另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
| · |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吗 |
|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吗从性行为上区分,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 |
| · | 离婚案件中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 |
| 离婚案件中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虽然对离婚时如何分割房屋做出了原则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精神,离婚案件中,对婚前由一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出资偿付首付款,其余房款向银行贷款购买的房屋如何处理,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此房屋应确认为个人婚前财产…… |
| · | 同居关系不具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
| 同居关系不具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裁判要旨: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不构成夫妻关系,不具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无权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 案情: 原告陈民燕与被告孙立爱经人介绍于2003年1月相识并订立婚约,2004年10月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5年3月,原告经诊断患有肾病综合症,先后到莒县、五…… |
| · |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 |
|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婚姻法》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内容。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结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法律仍保护这种婚姻关系。但是,结婚时不知对方有生理缺陷,而且经过医治无效,导致感情破裂的,本人坚决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 |
| · | 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
| 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问:假如3年前女方和男方协议离婚,约定婚生男孩由男方抚养教育,但协议离婚后3个月,男方就以自己不能照顾孩子为由将孩子交给女方抚养至今。而且现经医生确诊男方患有精神障碍。若想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该怎么办? 答:因男方有精神障碍,如果不能自理,一可与其监护人一起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并应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二可到所在地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监护权。…… |
| · | 分割遗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
| 分割遗产应注意哪些问题?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 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 |
| · | 什么婚姻为可撤销婚姻 |
| 什么婚姻为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婚姻。即当某项婚姻关系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时,是否撤销,取决于有撤销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的态度。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请求权,该项婚姻应予撤销;如果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放弃请求权,则该项婚姻仍为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 |
| · | 离婚后,父母可单方申请给孩子改名 |
| 离婚后,父母可单方申请给孩子改名前不久,朱女士与丈夫离了婚,孩子归朱女士抚养。朱女士深知以前吵吵嚷嚷的家庭环境很严重地伤害了孩子,所以希望离婚后,能帮助孩子过一种全新的生活。她给孩子转了学,并通过派出所给孩子改了名,即把原来的“李×”改成了现在的“朱×”。 此事被孩子的父亲李先生知道后,他坚决反对,称“自己虽然与孩子妈妈离了婚,但仍然是孩子爸爸,孩子还是应该随父亲姓”。李先生先是向派出所提出了要…… |
| · | 中国籍当事人应怎样到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
| 中国籍当事人应怎样到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明确: 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申请人到…… |
| · |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
|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 |
| · | 继承与分家析产有什么不同? |
| 继承与分家析产有什么不同?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一)性质不同。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明确,即进一步明确家庭共有财产的各共有人具体对哪一部分共有财产享有独立有所有权, 不发生整个财产所有权主体变更的问题。(二)财产基础不…… |
| · | 军婚中“重大过错”的理解 |
| 军婚中“重大过错”的理解“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1980年婚姻法规定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与现役军人离婚需征得军人的同意,在此次修改婚姻法时,很多人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是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限制了对方的离婚自由,对军人进行特殊保护是应该的,但也应该有例外,即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对重大过错,婚姻法并没有列举,可以理解为军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婚外同居,还…… |
| · | 收养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
| 收养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我国收养法对收养人有一定的限制,这是为了保证被收养人能够在收养人的监护下,得到良好的抚育和照顾。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无亲生子女,也无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在身体上、经济上、智力上、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有能力抚养和…… |
| · | 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 |
| 什么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什么不同?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 |
| ·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还可以要求养子女承担晚年的生活费用吗? |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还可以要求养子女承担晚年的生活费用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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